罗甸检察院开展规范会议记录纪要业务培训
近日,罗甸县检察院组织办公室、政工部、检委办、机关党办等同志,进行了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业务知识专题培训。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通知》(黔南检发办字﹝2017﹞18号)文件精神,要求准确把握会议记录的“20字诀”,即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映原貌。在会议记录上务必做到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表达准确、书面整洁,纪要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规范格式,突出“要”字,高度概括会议订精神,做到条理清楚、具体明确、简明扼要。
在认真学习贯彻州院《通知》精神基础上,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国民还就记录人会前作好哪些准备、如何提高记录速度、怎样做到“保持原意、反映原貌”,如何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归纳形成会议纪要、怎样做到语言准确和逻辑严密,以及容易疏忽失误的细节问题,作了全面深入的培训。
(黄德林,罗甸县检察院,手机 1388547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