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25日,市委第十轮巡察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第一巡察组对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
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后,市院党组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政治任务上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进一步推动铜仁检察工作改进提高的方向和路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市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发展取得新成效。市院党组书记主动担当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亲自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营造了上下一条心、整体一盘棋抓整改工作的浓厚氛围;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强化督促指导,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对标对表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组织实施,逐条对照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任务。巡察意见反馈后,市院分别召开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组织学习省市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字起草、联络协调、资料收集及督促检查等工作,起草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7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114条,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注重部门联动。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协作配合,坚持步调一致抓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市院党组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各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把自己、把职责摆进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剖析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召集分管部门研究研判,拿出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拟定时间表及路线图送整改办汇总。整改办组织进行“会审”,对整改措施不实、针对性不强、缺项漏项的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送院领导及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集中集体智慧和力量,确保整改措施针对性强、行之有效。对属于一个部门的整改任务,要求由责任部门及时推进落实,做到立行立改,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对属于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抓总,其它部门积极协助,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
二、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市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足铜仁检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认真思考,周密谋划,主动作为,调动全体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方面。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022年3月30日修订完善了《中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和2022年2月10日传达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和《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三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二是党组成员及时组织分管部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增强检察人员贯彻落实的思想行动自觉;三是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办公室印发的《铜仁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规则》及相关文件建立了《闭环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①深化理论中心组学习。一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2022年3月31日制定印发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加强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发言的审核把关,提高理论学习成效,元月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事求是开展理论学习,并明确专人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
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一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年初印发了“关于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内容;二是2022年2月10日和3月10日市院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联系基层院的工作内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及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4月下旬对十个基层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2022年2月份修订完善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铜仁检察》文稿审核审签并留档备查,积极传递检察好声音和正能量。
3.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①认真谋划新时期检察工作。2021年12月份召开党组会议对最高检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回炉补课,结合工作实际,于2022年2月份修订完善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分工方案》。
②强化检察履职服务中心工作。一是2021年12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2022年2月25日制定了《铜仁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为检察履职护航乡村振兴明确了努力方向;二是强化“检企共建”有关工作,与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于2022年3月1日联合出台了《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三是市院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深入联系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宣传党的最新理论精神,帮助企业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四是2021年12月8日组织召开了“两长”座谈会,传达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21年度“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有关工作,听取了与会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同时发布了一批专项工作典型案例;五是强化大龙检察室工作,明确了一名专职人员到大龙检察室工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还深入大龙走访了铜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中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宣传了政策法规,倾听了公司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搭建了沟通联系平台。
③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一是2022年1月12日至14日市院分管领导带队前往梵净山管理局、江口县检察院、印江县检察院、松桃县检察院调研,就如何加强景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座谈交流,听取三个院涉及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3月20日和6月27,市院联合市中院、市公安局、梵净山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到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太平镇开展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并进行座谈及执法监督检查,为保护梵净山自然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三是市院与梵净山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口县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关于在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适时采取巡山巡河、制作宣传标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爱护、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四是2022年3月21日,市院分管领导带队到松桃县督导锰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3月25日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思南县检察院召开,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市院指导的铜仁梵净山“金顶刻字案”一审宣判,该案得到了“央视·共同关注”及《检察日报》的宣传报道,受到了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④深化检察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定印发了《2022年全市民事检察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民事检察业务考评指标》《2022年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学习教育宣传,定期督促按时填报,引导检察人员形成“逢问必录”的自觉行动,至目前已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基层院通报了前7个月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有关情况,2022年4月24日至26日对十个区县院落实“三个规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指出了问题并提出有关要求。
⑤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一是2022年3月23日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进一步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问计问需于民,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市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深入基层开展乡村振兴和安全生产调研督导及市域社会治理有关工作,帮助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帮扶联系村完善基础设施、修建便民桥、安装路灯、监控设施等。
4.落实检察职能职责方面。
①统筹推进检察业务。一是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督促指导,及时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情况、第四季度“三书比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分析了问题原因,提出有关要求,倒逼检察各项业务提质增效;二是进一步做细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调整充实了市县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人员,2021年度全市民事检察在全省排名第二,行政检察排名第四,铜仁检察业务考评综合排名2021年在全省第六,近两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工作成效不断提升;三是为提升检察人员“智慧检务”系统运用水平,2021年11月18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系统使用操作培训,及时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使用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督促全体检察人员提升“智慧检务”系统应用的思想自觉和能力水平。四是加强对业务工作分析研判,2022年3月9日和7月5日分别召开市院2022年度第一、第二期业务分析研判会商会,通报了2021年度和2022年上半年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整体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努力方向,为下步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工作打下了基础。2022年3月11日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听取了各区县院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对抓好新年的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会上还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荣获省级以上荣誉和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五是3月17日,2022年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署会在江口县检察院召开,3月18日全市检察机关未检法治课业务竞赛圆满落幕,3月份铜仁1件保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这是铜仁检察机关首次获评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成为案例中的“天花板”,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提供了“铜仁样板”。截止目前,铜仁检察机关共20件案件被最高检列入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②强化法律监督。一是2022年1月26日院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措施和要求;二是通过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商,2022年1月19日铜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同步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实现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4月12日铜仁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二季度联席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实体化运行以来的工作情况,探讨了具体案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交流了经验体会,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和要求;三是2022年2月11日制定印发了《铜仁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专人负责驻监检察室工作,3月份在省院的统一安排下,铜仁检察机关派出12人参加对监狱系统的交叉巡回检察,实现了对全省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
③做实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制定了2022年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构建了“9+6”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监督体系,将网络治理、知识产权、文物保护等纳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拓宽公益诉讼领域,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二是分管领导带头深入全市十个基层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调研工作,查找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措施和要求推进提质增效,同时实行定期编辑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刊,编发公益诉讼工作信息、经验材料、典型案例等,督促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三是抓实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利用诉前程序解决侵害公益的行为,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人民群众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④强化检察司法办案监督管理。2022年元月28日修订完善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案件评查工作,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强化流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在案件审查起诉中,对承办人改变案件定性、有罪改无罪、重罪改轻罪的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审核把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①充分发挥党组议事决策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严把议题提请关,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审查把关,提高党组议事决策效率;建立党组议定事项督察督办台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落地落实。
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对2017年以来出台的29项制度机制进行清理,保留20项,废止6项,重新修订3项,进一步提高了规章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及时与市中院、铜仁监狱沟通协调,修订完善《刑罚执行变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
③强化对下指导与监管。及时调整了市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院分工,建立了院领导下基层工作台账,市院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院开展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助推基层院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作风建设方面。
①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真心真情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去年年底贵州日报专版特别报道“铜仁市两级检察机关四个强化助群众感受司法温暖”,市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让贫困家庭走出困境,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入学,2021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1件,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4万元,救助112人。同时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尽锐出战助力决胜脱贫攻坚,帮扶贫困村37个,自筹帮扶资金356万元,协调争取帮扶资金721万元。积极履职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警参与疫情防控,严厉打击妨碍新冠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要求,制定了市院拟文登记簿、重要活动会议安排计划表、重要事项督查检查考核登记簿,对相关事项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认真落实精文简会的有关精神,减轻检察人员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2.财务管理方面。
进一步组织学习《招投标采购法》、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铜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把握领会财经制度和纪律,把好财务支出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报账;2022年3月14日修订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报账程序和手续。
3.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制度建设,3月14日修订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结合部门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编印《铜仁市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印发全体检察人员自学,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降低案件办理捕诉环节的办案风险,对市院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基层院办理的不构成犯罪不捕、捕后撤案、立案后撤案、捕后法定不诉、捕后存疑不诉案件,必须报市院对口部门备案审查,降低司法办案廉政风险。
(三)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
①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市院班子调整后重新进行分工,已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内容;二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党建工作,2月16日、3月10日、3月29日多次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3月31日印发了《中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2022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三是3月22日机关党员大会重新选举充实了2名机关党委委员,确保了机关党委工作正常开展。
②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巡察反馈,市院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和自觉。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市院将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的意见建议纳入2021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一并整改落实。
③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经常组织学习党规党纪,开展上下半年常态分级分类约谈180余人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做到预防提醒,防微杜渐;二是修订完善了“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及时派员参加上级安排部署的学习培训,市院分别于3月18日、3月21日举办了未检法治课业务竞赛和刑事检察业务竞赛,锤炼了检察业务本领,激发了检察人员拼搏创新、精益求精的激情和动力;三是规范干部挂职锻炼,做到真挂实挂,锤炼本领和作风。
2.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方面。
①抓好支部组织生活会。一是坚持机关党委派员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现场督促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组织生活会有“辣”味,真正实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目的和作用,如2022年3月10日第三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书记出席会议并作点评指导;二是加强督促指导,严格督促各党支部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做好会前征求意见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的重要作用。
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年初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为严肃组织纪律,建立了“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强化党性锤炼,增强宗旨意识,永葆初心使命。
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加大对检察人员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力度,传播正能量,激发检察人员创新争优的激情和动力。如,2021年铜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最高检表扬为优秀办案团队,4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人才库等;对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荣获省级以上荣誉和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制作了“光荣榜”,以此激励检察人员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增强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④严把党员发展关。市院机关党委于2021年12月22日至23日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了党员发展等相关党务知识,提高了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意识,为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和发展党员奠定了基础;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发展党员,加强教育培养,严格审核把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干部工作方面。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检察机关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吃透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提高了对干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素质的重要意义;二是2022年2月16日修改完善了《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了档案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资料。
4.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①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提高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党组会议分别于2月10日、3月29日等多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三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党组成员在会上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2022年2月22日向市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市院通过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约谈提醒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强烈信号。
②凝聚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强化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积极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整合优化监督方式和工作合力。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
一是坚持在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洁教育,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制作廉政屏幕,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检察人员廉洁意识;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专项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整治违规操办酒席,开展警示教育,规范约谈工作,全年开展“两个责任”常规约谈全覆盖,切实发挥预防提醒、防微杜渐的重要作用。
6.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坚持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加大了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巡察反馈后,党组成员、派驻组组长及时组织市院中层干部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集中约谈,提出了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的有关要求,压实了整改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自觉聚焦政治监督首要职责,加大对中央、省市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及时跟进监督力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助力铜仁检察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市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整改成效还有待提升,有的问题需要持之以恒抓落实。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促进铜仁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航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检察履职,增强责任担当,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工作职责使命。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强化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净化执法司法环境,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免疫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发展根基。三是持续深化整改,务求整改实效。持之以恒推进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紧盯顽固性、深层次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做到问题整改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切实解决影响执法司法中的各种长期性、复杂性顽瘴痼疾问题,牢记初心,担当使命,提升检察履职成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挖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形成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6-5931653;电子邮箱1370601217@qq.com。
中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