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精心打造“党心铸检·监督为民”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融入检察业务全流程、各环节,做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撬动支部活力,提升党建品牌与检察工作的融合度
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强化“党建管总、业务支撑”的意识,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开展争当业务能手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干警在党建与业务融合中求极致,发挥支部功能作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黔南检察叫得响的一张“名片”,未检部门配备的4名女干警全是党员,集体和个人多次获得最高检、省检察院表彰和奖励。分管院领导挂帅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会议、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红色观影等方式,常态化组织未检干警进行学习。2022年,未检部门与黔南州中级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合并开庭审理两高《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实施意见》出台后贵州省第一批未成年罪犯减刑案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探索“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模式,组织全州未检部门精心制作系列“法治云课堂”,与州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拍摄2部普法宣传视频,并联合黔南州教育局向全州在校师生推送未成年人法治宣教作品。依托龙里未检法治教育基地建立全省首个市州级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为全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提供新平台、新引擎。
司法救助对象到黔南州检察院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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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骨干作用,提升党建品牌对中心工作的贡献度
不断强化“州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机关党建工作就统领到哪里”的工作理念,真正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全州发展大局,与中心工作综合统筹、一体推进。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解决业务难题、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中心工作上,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的工作机制,扩大党建、业务“双料人才”数量。2022年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的第5年,5年来,黔南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办案质效在持续提升,这只队伍的办案力量也由弱到强,培养出多名业务骨干、多名共产党员。他们在民生民心领域精准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忠诚履行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耕地红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紧盯耕地非农化,守好耕地红线。2022年1-12月全州共立案办理耕地保护领域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进行诉前磋商5件。聚焦国财国土领域,当好国财国土“守护人”,在发现福泉市某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应申报而未申报缴纳增值税相关线索后,通过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开展诉前磋商,明确税务机关法定职责,督促税务机关追回国有资产约1123.24万元,切实有效的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州检察院联合州教育局到瓮安县珠藏镇中学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党建品牌在群众心中的满意度
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坚持人民至上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支持起诉、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开展司法救助等方式途径,依法及时保障弱势群体和诉讼困难群众合法民事权益,将这些工作作为检察官办案与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有机融合的实践载体,传递检察司法温暖,厚植党的执政基础。2022年,该院根据在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中收集到的“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需重视”的意见建议,联合州妇联、都匀市检察院、市妇联召开专题座谈会,讨论通过了州检察院、州妇联《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在强化案件线索移送及信息共享、加强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完善帮扶救助措施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共同推进全州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该工作做法得到最高检的肯定,并在内刊登载全国宣传推广。为解决类案有差异、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加大全州两级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指导力度,结合黔南工作实际,制定《黔南州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州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大力提升办案质效,该工作文件得到省院认可,并刊登在工作内刊转发全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