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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周,黔南检察这些案件将举行公开听证(4月3日至4月9日)
        时间:2023-04-03  作者:  新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杨某书嫌危险驾驶案、张某木涉嫌危险驾驶案、胡某顺涉嫌危险驾驶案、辛某祥涉嫌危险驾驶案、吴某有涉嫌危险驾驶案、蒙某娜涉嫌危险驾驶案、万某明涉嫌危险驾驶案、向某磊涉嫌盗窃案、侯某波涉嫌妨害公务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4月3日 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七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1日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钟某某开设赌场案、叶某某交通肇事案、刘某某传播性病案、周某某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4月4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1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高某某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4月4日早上9:00

        二、听证地点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1日



        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李某某、姜某某、郭某某滥伐林木、何某某收购滥伐的林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暨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某某木材加工厂刑事合规整改评估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4月3日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长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1日


        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何某某故意伤害案、何某危险驾驶案等2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1.何某某故意伤害案:2023年4月6日09:00

        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2.何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4月6日9:30

        二、听证地点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1日



        三都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三都县自然资源局对石连刚非法开采行政处罚存在违法情形监督案;三都县自然资源局对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非法占地建设行政处罚存在违法情形监督案;关于督促三都县周覃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对辖区内森林火灾指导、宣传、预防工作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关于督促三都县中和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对辖区内森林火灾指导、宣传、预防工作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关于督促三都县九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对辖区内森林火灾指导、宣传、预防工作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杨某波危险驾驶案;杨某迷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4月6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三都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1日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收监督,本院拟对龙某某危险驾驶案、梁某某危险驾驶案、姜某某危险驾驶案、杨某某危险驾驶案、罗某某危险驾驶案、郑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19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0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1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2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9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30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32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罗卫医罚决字[2022]21、26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1.龙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4月6日15:00;

        2.梁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4月6日15:30;

        3.姜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4月6日16:00;

        4.杨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4月6日16:30;

        5.罗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4月6日17:00;

        6.郑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023年4月6日17:30;

        7.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9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9:00;

        8.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30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9:20;

        9.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32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9:40;

        10.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2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10:00;

        11.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19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10:20;

        12.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0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10:40;

        13.罗甸县林业局[2022]第21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11:00;

        14.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罗卫医罚决字[2022]21、26号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2023年4月6日11:20。

        二、听证地点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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