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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周,黔南检察这些案件将举行公开听证(3月20日至3月26日)
        时间:2023-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黔南检察这周检察公开听证预告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方某某、汪某某滥伐林木案、郑某某故意伤害、黎某某盗窃案、张某某诈骗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7日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柳某某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柳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3月23日早上9:00

        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二、听证地点: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贵定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7日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龙里县交通运输局贵州龙里交罚〔2022〕第046号进行检察监督案、对龙里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证据不足进行类案监督案、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冠)行罚决字〔2022〕458号进行检察监督案、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冠)行罚决字〔2022〕150号进行检察监督案、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谷)行罚决字〔2022〕305号进行检察监督案、对龙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龙)文广旅罚字〔2022〕02号进行检察监督案、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治)行罚决字〔2021〕365号进行检察监督案、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交)行罚决字〔2022〕398号进行检察监督案等8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1.对龙里县交通运输局贵州龙里交罚〔2022〕第046号进行检察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9:00;

        2.对龙里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证据不足进行类案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9:30;

        3.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冠)行罚决字〔2022〕458号进行检察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10:00;

        4.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冠)行罚决字〔2022〕150号进行检察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10:30;

        5.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谷)行罚决字〔2022〕305号进行检察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11:00;

        6.对龙里县公安局龙 公(交)行罚决字〔2022〕398号进行检察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11:30;

        7.对龙里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龙)文广旅罚字〔2022〕02号进行检察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14:30;

        8.对龙里县公安局龙公(治)行罚决字〔2021〕365号进行检察监督案:2023年3月24日15:00。


        二、听证地点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7日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罗某某交通肇事案、钟某某交通肇事案、索某某危险驾驶案等3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1.罗某某交通肇事案:2023年3月22日09:00

        2.钟某某交通肇事案:2023年3月22日09:30

        3.索某某危险驾驶案:2023年3月22日10:00

        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二、听证地点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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