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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改革动态|黔南州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2-08-05  作者:  新闻来源:贵州改革  【字号: | |
          2021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守护耕地红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监督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目前,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农业面源污染、废水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66件,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70吨,恢复非法占用农用地824亩。
          一是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整合州、县(市)两级精干力量,组建检察长部署指挥、分管副检察长领办重点案件、员额检察官主办案件的工作专班,并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依托《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办法》,加强与内部其他部门的协作,及时发现有关案件线索。同时,制定《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办法》,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支持等方面互通联动。目前,刑事检察部门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8条,对其中涉嫌非法采矿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名的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5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9件。
          二是建立案件办理机制。聘请州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各单位各行业的专家和专业人员,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专业人才库,为案件办理提供智力支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对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意见建议,提升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和精准性。邀请检察技术部门人员参与重点案件,技术人员操作无人机对目标物的方位、概貌、重点部位及细节、现场检验等进行拍摄,解决因地理位置人工调查取证困难的问题。目前,共有23名专业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进行公开听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
          三是建立成效提升机制。对长期存在、久拖不决的问题,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专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沟通说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使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合力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建立“公益诉讼+村规民约”农村人居卫生环境整治管理新模式,把人居环境整治融入村规民约,约定俗成、建章立制,充分发挥自治作用,提高群众人居环境保护意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目前,共制发7份检察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染严重非法占用农用地的6个规模化养猪场、1个养牛场给予行政处罚,其后联系农业专家指导规模化养殖场修建无粪便堆存设施、储尿池,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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