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吴开艳副主任一行4人到黔南州检察院,对最高检交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映黔南州罗甸县国家级种质保护区内存在的有关问题线索和挂牌督办的“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督导调研。黔南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军、专委朱启松,罗甸县检察院检察长刘茂林和州院第七检察部、部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主要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罗甸县检察院对最高检交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映该县国家级种质保护区内存在的有关问题线索前期调查情况进行了汇报,黔南州检察院对最高检交办和挂牌督办的上述两个案件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
吴开艳听取汇报后指出,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公益诉讼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重要力量,高度重视最高检交办和挂牌督办案件线索的办理,确保取得办案成效;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依法监督不放松、督促履职不越位;要采取一体化办案,组织抽调全州两级院精干力量,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
刘晓军表示,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将在省院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抓好最高检交办和挂牌督办的上述两个案件的办理,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切实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