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环境适合飞行,模式设置完毕,起飞……”近日,三都县检察院利用无人机到大河镇某废弃石场进行公益诉讼现场勘查取证,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办案能力。
经调查核实,该废弃石场是服务于三都至独山高速公路建设用石料场,采矿权人为贵州某公司,该公司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作出了“自行对矿区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交由当地政府管理”的承诺。但2020年12月该矿山被依法关停后,采矿权人一直未履行县自然资源局下达的“矿山复绿”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的任务,生态环境一直处于被破坏的状态,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一直得不到维护,县自然资源局与采矿权人沟通无果后向三都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三都县检察院审理后认为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的条件,受理并到现场调查取证。由于该石场占地面积大,场地内还堆积着石料和机械设备,单靠人力难以取证。三都县检察院利用无人机到现场开展调查航拍取证,现场拍摄了高清的场地全貌照片及视频资料,固定了现场证据,记录了勘验取证过程,形成第一手材料。
“无人机航拍助力检察公益诉讼,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已经成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取证的重要手段之一”。该院第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落实好“公益为民”司法理念,守护绿水青山,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