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独山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平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