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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黔南州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时间:2019-10-16  作者:  新闻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关于加强“黔南州启航学校”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建议

        提案人:张太云

         

          近年来,黔南州检察机关在黔南州委政法委、贵州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与黔南州启航学校强化检校共建,对罪错未成年人集中开展观护帮教,2015年以来,在黔南州启航学校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治讲堂”、“法治教育主题月活动”、“模拟法庭”等,将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罪村未成年人经征求多方意见,并履行报备程序后送入启航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并辅以司法的专业化帮教,法治化教育,跟踪回访等,对他们进行心理矫治和行为纠偏,干预和阻却继续犯罪,取得成效。2018年黔南州检察院申报的与启航学校共建的“未成年人检校合作观护基地”项目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建校以来至2019年9月,学校接纳的“问题学生”,教育矫正率达到95%以上,有效降低了未成年犯罪率。

          下步,黔南州检察院将积极作为,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黔南州启航学校”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的意见》,加强与启航学校的工作衔接,把启航学校教育作为非羁押措施和非刑罚措施适用的重要保障机制,积极助推启航学校进一步发挥独特的教育矫治作用。对于被不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确有必要接受专门教育的,要将其送到启航学校接受教育矫治,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二是把州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担任启航学校法治副校长职责履行到位,讲好法治课,主动联系所兼任学校,安排开展法治宣讲,参与学校安全建设及综合治理,履行相关职责。确保送法进校园活动的方式、手段、内容更加丰富、更加贴切学校需求,切实提高普法的效果,推动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立体化工作格局。三是同专业机构合作,邀请专业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团队、心理咨询等机构人员到学校上课,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检察机关也将派员参加观摩学习。四是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检校合作”观护基地建设,完善跟踪未成年人帮教相关机制,协助专门学校规范管理。五是加强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建立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处置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干预矫治机制,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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