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4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三级联动,再次对国道G356六枝特区新窑桥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地跟踪了解,并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商讨整治工作。
2022年2月,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六枝特区水务供排水公司在国道G356六枝特区新窑桥上架设供水管道,严重影响下方铁路高压线和铁路安全。该桥属于三类桥,限载20吨。公益诉讼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桥梁未设置安全防撞护栏,每天有大量特大货车从桥上经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将该线索作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予以立案。立案后,省、市、特区三级检察机关领导高度重视案件办理情况及新窑桥整治情况,多次到六枝特区进行指导。3月2日,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婷到实地查看相关情况,就该案证据收集进行指导。3月24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其锋、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婷、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江洪、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多名同志到新窑桥实地调查、现场交换意见,协商整治方案。
5月24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其锋,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婷,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加维,副检察长曹江洪带领办案人员再次到新窑桥实地查看整治工作,并邀请六枝特区水务供排水公司、贵州省六枝公路管理段相关负责人到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座谈,就新窑桥整治工作中面临的资金投入大、整治难度大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既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下一步,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积极、稳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探索,有效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