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误农时不负春 检察监督护春耕
“一年之计在于春”,目前正当春耕播种的农忙时节,为服务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确保春耕生产用种用药安全,2022年3月17日,正值镇远县蕉溪镇赶集,镇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蕉溪镇集市,对数十家农资产品经营户开展农资物品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对农资店经营资质、进货凭证、农资产品储存场所安全、购销台账、经营购销档案等资料进行了认真查看,同时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厂名厂址等信息进行了核实,并现场积极向商户和周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检察干警与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农资商户销售记录不详细、销售台账不规范、销售肥料不合规、个别农药销售点的过期农药仍摆放在货架上待售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分析查找存在漏管的原因,并现场监督相关农资商户进行整改。
农资质量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经营市场秩序,为农民购买到合格、优质、放心的农资物品提供了切实保障,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涉农法律知识,助力春耕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