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近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收到了一面来自涉案未成年嫌疑人家属送来的锦旗,短短十四个字,凝聚了群众对我院未检工作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小彬(化名)作案时系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监护长期缺位,小彬也逐渐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失去了父母的陪伴及正确引导,以及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小彬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由于小彬的父母在监护、教育意识方面存在缺失,未检检察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向小彬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小彬的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担负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为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挥最大成效,未检检察官还携专业的社工人员多次对小彬及其父母进行回访,借助专业的社会力量更好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检察官,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孩子年少不懂事犯了错,感谢你们的耐心疏导和细心教育,孩子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们作为家长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后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会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小彬的父母如是说道。
家庭是教育的起点和基点,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下一步,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认真履职,积极加强与专业社会力量及未保组织的合作,携手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士共同参与,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共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