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俊同志,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2004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8年至今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将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务,其所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共计1000余件,无一错案,同时她又是一名未检检察官,负责全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展现给未成年人另一番风采。个人所办理的夏某某故意伤害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个人多次获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嘉奖等荣誉。
铁血尽职,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
2020年,对于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在抽两名员额制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机关侦查的涉黑案件期间,留守单位的我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的同时,还要承担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刘某某、任某某、冉某某等四件涉黑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办理及第一检察部的各项工作。但我从未向组织上提过任何个人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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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用爱心和耐心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2020年共办理未检案件审查逮捕7件30人、不批准逮捕3件22人;办理审查起诉12件32人,不起诉8件23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在办理涉未检案件中,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李小俊不就案办案,一捕了之、一诉了之。
“多谢你们检察院的宽大处理,没有放弃我家娃儿,让我家娃儿有机会继续读书......”这是来自附条件不起诉少年的母亲的感谢,每当听到这样的感谢,我的心里就升起一股成就感。
扶危济困,做我党宗旨的践行者
我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时刻践行着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我帮扶的家住龙溪镇平场村的刘国军一家,他们早已把我当成了家人。刘国军家十分特殊、情况非常具体,刘老哥与其年迈的母亲都是盲人,其妻子精神上有问题,父亲年事已高,一家人靠政府低保维持基本生活。虽然国家对他家的基本生活有兜底性保障,但是在我看来还远远不够,我出钱给刘国军置办桌子板凳等家具,并号召单位同事积极捐钱捐衣物,让他家一家生活更加阳光。
我到白泥镇三爱小学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时,看到三爱小学的同学们多数是留守儿童,吃不好、穿不暖,我心里非常难过,回来后立即联系周边的同事和朋友,大家共同出钱出力,集资9000元,一次性为三爱小学的同学们解决了一个学年的营养午餐问题。
十六年过去了,我用一颗坚持不懈的恒心,在平凡的岗位呈现动人的光彩,在实践中取得一个又一个优异的成绩,用青春扞卫法律、守护明天,也为身边的同事树立起一个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可敬可爱的检察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