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月6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0家单位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开展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解读了10家单位联合出台的《普安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针对《意见》内容,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发言讨论,并就如何落实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提出意见与建议。
会议指出,一要做好衔接有效。通过加强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共同搭建并运用好协作平合,实现对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举措并用,从而形成救助合力。二要做实协作成效。坚持应救尽救、因案制宜、及时精准、合力救助的原则,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主动帮助当事人家庭成员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生活条件,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保障民生惠及困难群众。三要做优救助质效。立足救助职能,实现部门联动、履职联动、救助联动,着力打造集司法救助、经济救助、民政救助、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爱心帮扶等手段为一体的多元化救助体系,构建起综合性、长效性协同救助工作格局。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延伸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6件,为103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59万元。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与各职能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整合救助资源,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真正做到为民纾困解难,以实际行动提升巩固拓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