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38件59 人,同比分别上升245.45%、上升321.4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7件19人,同比分别上升183.33%、上升111.11%,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0人,同比上升275.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36件43人,同比分别上升80.00%、上升53.5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4件33人,同比分别下降4.00%、上升10.00%,共决定不起诉6件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20.00%、下降25.00%。本部分内容中的普通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五、六、七、十章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毒品类犯罪)。 本部分内容中的重大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二章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节所涉罪名以及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9件10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上升66.67%;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件5人,同比分别上升150.00%、上升15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6人,同比上升50.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33件33人,同比分别上升450.00%、上升450.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1件22人,同比分别上升110.00%、上升120.00%,共决定不起诉12件1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200.00%、上升200.00%。
三、职务犯罪检察
1. 共受理审查逮捕职务犯罪0件0人,与上一年同期持平。
2.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下降66.67%。决定起诉2人,同比下降66.67%;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6件9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0%、上升8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0件0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下降10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6人,同比上升200.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3件8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上升16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3人,同比持平,共决定不起诉1件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五、刑事执行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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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0件0人。 本部分内容中的职务犯罪数据,是指《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犯罪数据。 本部分内容中的经济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所涉罪名。
2.“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0人。
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人,同比上升33.33%。
六、民事检察
截至目前,我院在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工作上仍存在空白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
七、行政检察
截止目前,我院在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工作上仍存在空白。
八、公益诉讼检察
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3件,同比上升160.00%。
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件3人,决定不起诉0件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4件4人,决定起诉1件2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件,同比下降77.78%。
2.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件,拟救助1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