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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福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批捕起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

        《福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

        批捕起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20171024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岑小明

         

        市人大常委会: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批捕诉工作情况报告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落实责任,按时办理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向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关于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检察干警查办案件能力,引导办案部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查办案件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检察干警查办案件能力。一是通过组织干警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增强检察干警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本领。二是组织干警参加由高检院、省院、州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以及检察业务网络视频培训,6月份以来,参加培训80余人(次),主要课程有《电子证据审查》、《如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环境污染类犯罪证据审查》等三是合理搭建办案人员,安排老中青干警混合搭配,进行经验、技能、素能、办案水准、知识构架、流程监控管理混合互动提升,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四是组织检察辅助人员参加检察官联席会,参与案件分析讨论,集思广益,提升检察助理协办案件的能力。五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组织检察官干警开展疑难问题、疑难案件讨论,开展观摩庭、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增强练兵活动实效。六是加强案件评查,规范司法行为,案件评查做到每案必查,从案件的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等内容逐案评查,同时,对照司法行为规范化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对案件办理中的证据分析、文书制作、系统填录、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查摆,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总结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七是通过加强上班纪律、会议纪律监督,不断提高干警守纪律强作风的意识。

        引导办案部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查办案件。一是提前介入。侦查机关邀请本院进行提前介入的案件,本院均及时派员介入,工作中始终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参谋而不代替,指导而不包办,建议而不定论的原则,深入侦查一线,掌握公安机关的发、立、破案的情况,进行抱卷会诊6月份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34人。二是参加个案讨论。根据公安机关邀请及实际情况,参加公安机关案件讨论,客观了解案件真相,并对讯、询问提供合理化建议,6月份以来,共参加公安机关案件讨论100件(三是接受案件咨询。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个案的定性以及矛盾证据的采信等问题,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的咨询,6月份以来,共接受各类咨询30余件(次)。四是邀请侦查人员参加培训。针对高技术、高难度的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本院以高检院组织的电视网络培训为契机,邀请公安侦查人员参加培训,提升电子数据证据收集的能力和水平,共邀请侦查人员10余人次参加培训。

        二、关于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高办案质量,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方面的案件,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加大引导和介入侦查力度,摒弃侦查中心主义的传统理念,强化公诉在刑事指控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侦查、起诉都是围绕审判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展开,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切实尊重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改变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理念,树立平等意识,始终把尊重和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的诉讼权利放在首位,做到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三是强化保障和支持律师的执业权利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为其履职提供协助和便利,树立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良性互动的理念,依法保障和支持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四是不断提高和改进出庭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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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中心环节,侦查、起诉都是围绕审判的庭前准备阶段,收集、固定证据经得起开庭质证,掌握庭审主动权,切实提高出庭公诉水平,确保开庭效果。6月份以来,本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凡被告人、辩护人有异议的证据,均采取“一证一质”。

        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方面犯罪,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本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若有此类案件发生,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本院通报,本院最迟24小时派员介入侦查,着重围绕罪与非罪及案件定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证据的收集、固定和保全等问题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如:917日,发生在龙昌镇龙井村的李某某杀人焚尸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杀害后在被害人家屋檐下进行焚尸,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在接到市公安局的电话通知后,第一时间派出两名干警介入侦查,针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不供述,要求在加强审讯的同时,提出“让现场说话、让死人说话”的客观证据收集侦查方向,同时参与现场复勘,最终案件告破。二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指定法律功底厚、经验丰富专人办理,必要时成立临时办案组,加强此类案件的办案力量,确保案件质量。

        三、关于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公、检、法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协作,努力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针对此意见,本院积极推进落实:一是草拟《关于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重大疑难案件案件的范围、听取意见的程序、听取意见的方式等内容,正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商签订。二是结合本院实际,指定专人与公安机关法制对接,畅通沟通渠道。三是审议意见下来以后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席会议一次,主要针对刑事案件不捕率高的原因、取保候审的案件报请批准逮捕应注重收集的证据、案件管理等问题进行探讨。四是加强派出所巡回交流。本派先后派员到道坪、牛场、龙昌等派出所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交流,强化证据收集意识。五是拟主持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本院拟对今年前三个季度的案件进行分析,梳理办案中在程序、实体方面因认识分歧而制约案件查办效果方面的问题,力争在第四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公、检、法联席会议,达成共识,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批捕公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后的工作中,市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此次会议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五个福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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