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院由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单位组成无下属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78、在职实有人数74,其中,行政编制74、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0人。(如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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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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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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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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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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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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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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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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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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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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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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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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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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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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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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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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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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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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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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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633795.00元,支出15633795.00元,收支平衡,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769110.57元,支出12769110.57元,比上年增加2864684.43元,同比增长18.32%。其原因是:根据黔南委字办[2017]33号文件,2017年7月1日我院上划为州级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新预算标准。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633795.00元,支出15633795.00元,收支平衡,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769110.57元,支出12769110.57元,比上年增加2864684.43元,同比增长18.32%。其原因是:根据黔南委字办[2017]33号文件,2017年7月1日我院上划为州级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新预算标准。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15633795.00元,占总收入91.58%;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1437436.00元,占总收入8.4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633795.00元,支出15633795.00元,收支平衡,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769110.57元,支出12769110.57元,比上年增加2864684.43元,同比增长18.32%。其原因是:根据黔南委字办[2017]33号文件,2017年7月1日我院上划为州级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新预算标准。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3004520.00元,占总支出83.18%;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015760.00元,占总支出6.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4876.00元,占总支出4.1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968639.00元,占总支出6.20%。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911911.00元,占总支出69.80%;商品服务支出3824176.00元,占总支出24.4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7708.00元,占总支出5.74%。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911911.00元,占总支出的69.80%;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824176.00元,占总支出的24.4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708.00元,占总支出5.74%。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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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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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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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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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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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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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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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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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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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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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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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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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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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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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院办案新型案件量的增长而增长。 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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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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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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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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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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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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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接待费逐年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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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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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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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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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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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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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无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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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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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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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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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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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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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老化维护以及油费消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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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3辆。其中1辆机要通讯用车,其余执法执勤用车由专款保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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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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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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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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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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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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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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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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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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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0元,占总支出10.72%;会议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61%;办公费200000.00元,占总支出5.23%;差旅费200000.00元,占总支出5.23%;公务接待费250000.00元,占总支出6.54%;培训费250000.00元,占总支出6.54%;水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61%;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0.00元,占总支出0.52%;维修(护)费200,000.00元,占总支出5.23%;电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6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000.00元,占总支出34.31%;工会经费支出115497.00元,占总支出3.02%;福利费支出67759.00元,占总支出1.77%;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98800.00元,占总支出15.66%。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61%;会议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61%;培训费250,000.00元,占总支出6.54%;办公经费1382176.00元,占总支出36.14%;公务接待费250,000.00元,占总支出6.5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000.00元,占总支出34.31%;维修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61%;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0.00元,占总支出0.52%。
2政府采购情况
我院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我院流动资产5907170.85元,非流动资产13583757.08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600000元,比上年度未减少;通用设备8262100.00元,比上年增加198500.00元,主要由于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2207900.00元,比上年度增加1736000元,主要由于购置侦查的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513800.00元,无变化;无形资产20707元,比上一年度未减少。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院无项目支出预算。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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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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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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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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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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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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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加大办案经费投入,积极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工作,加大扫黑除恶惩治力度,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充分发挥装备资金效益,推动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加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检务保障现代化,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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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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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1.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度
4.其他指标:指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个性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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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