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罗某某交通肇事案、钟某某交通肇事案、索某某危险驾驶案等3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3月21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 泉 15117881017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