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7起醉驾刑事案件在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7名被告人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刑罚,该类案的办理进一步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
此次醉驾刑事案件的集中庭审,通过庭审公开网向全社会同步直播,是县检察院、县法院推进平安独山建设,持续开展酒、醉驾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是独山县酒、醉驾专项治理行动的缩影和重要成果。
酒、醉驾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人生安全,近年来因酒、醉驾酿成的悲剧屡见不鲜。自独山县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从严从快打击醉驾刑事犯罪,对酒、醉驾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办理的酒、醉驾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并制作成法治宣传册,通过进村入寨大走访、乡镇赶集、两微一端一抖等平台集中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危险驾驶的认识,达到酒、醉驾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独山县检察院将联合各部门,继续强化酒醉驾诉源治理,加强醉驾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平安独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