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让我看到了希望,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谢你们!”在一起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被救助的涉案困难妇女罗某拉着承办检察官的手,哭诉着……
2021年,罗某的丈夫,一位家中的顶梁柱遭遇车祸身亡,家中留下三个未成年子女和两位年迈的老人,但肇事司机也是困难家庭,根本无力对罗某一家进行赔偿,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部压在了罗某身上。如何赡养两位两人、如何抚养年幼的孩子、生活的希望和未来在哪里……,这位三十来岁的弱女子,一夜间被家庭的压力压的喘不过气来。
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独山县检察院建立了涉困难妇女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办理本案公诉环节的检察官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给了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州检察院的全力协调支持下,省检察院及时向罗某发放了10万元省级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罗某一家的燃眉之急。这是该院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一个缩影。
全面排查,实现“救急救困,应救必救”
“看到涉案困难妇女因为案件陷入困境,我感同身受,就想通过自己的依法履职,为他们解决困难,让他们尽快走出阴霾,尽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如是说。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刑事、民事、未检等相关业务部门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主动从业务部门正在办理的案件中收集司法救助线索,并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同时会同妇联对相关线索进行排查,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控告申诉条线的干警对近年来全院办理的可能涉及困难妇女的200余件案件进行逐一排查、逐一审查。
光看卷宗是不够的,在书面确定案件线索后,办案干警与原案承办人充分沟通,掌握案情,走进涉案妇女家中与他们拉家常,听他们的心声;走到村委会和社区,向网格员了解情况,全面掌握涉案妇女情况,做到排查全覆盖,真正实现“救急救困,应救必救”。
据了解,自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众,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该院已完成对涉案困难妇女群体进行司法救助5件5人,救助金额达11万元,协调各方力量帮扶2名困难妇女,让5个涉案家庭缓解了生活的压力,重振的生活的信心。
形成合力,形成多方位帮扶工作机制
“仅靠检察院的力量,不能完全让他们走出困境,必须要形成合力,多方努力解决她们的困难。”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如是说。
以往的司法救助大多以一次性资金救助为主,当下见效快,但未形成长效机制,难以帮助被救助人完全脱困。因此,该院探索构建了“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形成多方合力帮扶涉案困难妇女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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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自幼身患精神障碍,婚后无法照料自己,导致被他人性侵。自从被侵犯后,孟某病情加重,精神更加恍惚,时常自言自语。如何让这一家人走出困境,是当务之急。
承办人员实地走访受害人村寨,向镇政府、村妇女主任、网格员了解情况,共同商议解决对策。大家都认为,让孟某一家走出涉案的阴影,首先要让孟某一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说干就干,办案人员与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办案人员前往医院、残联等单位对接残疾人员鉴定和办证事宜,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乡镇干部按照程序要求,及时为孟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网格员和村干部为孟某和家人做心理安抚和资料整理……。
许多案件,仅有经济资金救助和帮助是不够的,关键是打开当事人、涉案人的心结。
吴某被同村男子强暴,虽然该名男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吴某却遭到了加害人家属的骚扰和恐吓,导致吴某不能正常的生活和生产。办案检察官在办案中掌握这一情况后,实地赶往该村,分别对加害人家属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释法说理,告知骚扰恐吓她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办案人员鼓励吴某走出恐惧,积极自助自强。在办案人员勉励下,在驻村干部的协调下,吴某加入该村海花草种植项目生产中,重振生活信心,真正走出了生活和心理的困境。
确保质量,依法规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独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松要求:“办案质量是检察办案的‘生命线’,必须将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做到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高质量融合,把每一件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案件办到群众‘心坎里’。”
据了解,“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启动以来,该院围绕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审批程序和救助金发放、卷宗规范以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培训和学习,确保案件质量。
此外,严格审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通过走访申请人所在社区、村社核实申请人生活状况,向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部门了解原案办理情况,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在测算救助资金时充分考虑申请人受损情况、现实生活处境、救助资金能否被合理使用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救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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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救助回访机制,做到救助环节闭环管理。该院把所有涉困难妇女救助案件纳入回访案件范围,上门回访了解被害人及其家属被救助后的生活情况,全方位了解被害人救助后的精神状况和生活状况,在回访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帮助其分析情况,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用回访检验司法救助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既传递司法温情,又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妇女群体,在案件中真实感受到检察温暖、社会温暖。”独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