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抓好党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服务保障“四新”“四化”,以政治建设为指引,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继续按照“业务工作创一流,队伍建设争先进,工作落实求极致”的工作要求,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新时代黔东北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政治建设,持续筑牢政治忠诚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贯彻学习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共组织召开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例会22次,党组会15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次,检委会学习4次。
2.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请示报告条例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持续不断强化干警思想建设。共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20次,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8次、党小组会集中学习12次,专题党课2次,共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6次,发展党员2人,入党积极分子3人。
3.抓常抓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印发了《2022年新闻宣传文化工作要点》,对新闻宣传进行规范引导。三是加强风险排查和管控,对单位门户网站、内网、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和个人相关互联网账号等媒体平台开展流毒清理,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
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开展警示教育9次;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填报,组织全院干警填报5次。
二、聚焦市域社会治理,助力平安德江建设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通过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毒品、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助力平安德江建设。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3件114人,上期未结3件4人,审结73件111人,审结率为96.05%,依法逮捕61件74人;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68件236人,上期未结46件101人,审结176件274人,结案率为82.24%。依法提起公诉120件187人,起诉率68.18%。其中办理故意杀人、毒品、放火等涉重罪犯罪案件7件10人,办理涉经济类犯罪案件5件6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上期未结1件1人,改变管辖1件1人,审结2件3人。
2.充分利用自由裁量权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证据规则和疑罪从无原则,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人权。经审查,不逮捕12件37人,不捕率33.33%。不起诉54件84人,不诉率32.48%,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83人,法定不起诉1人;刑事和解不起诉40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3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5.56%。适用速裁程序审理14件,速裁程序适用率17.28%,适用认罪认罚判决112人,提出上诉1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0.9%;提出量刑建议112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1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法院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110人,采纳率98.21%。
3.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捕,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件15人,批准逮捕5人,不捕8人,不捕率为53.33%;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1件23人,上期未结2件3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审结12件23人,审结率为92.31%,起诉7件12人,不起诉3件8人,不起诉率34.78%,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13.04%。二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犯罪,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5件28人,审结13件25人,批准逮捕16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1件19人,上期未结2件2人,审结10件25人,审结率为76.92%,起诉10件18人,改变管辖1件1人。
4.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次13人。接待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10件10人。其中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件1人;对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决定不服申请监督2件2人,办理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辩护权利4件4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3.7万元,其中救助贫困户2件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全力守护公平公正
1.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共商共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及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办法。对侦查活动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2次,均已纠正;开展立案监督6件,监督立案5件,监督立案率83.33%;开展撤案监督8件,监督撤案8件,监督撤案率100%;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6人,纠正遗漏罪行2人次;提前介入72件次,引导侦查取证率41.67%;自行补充侦查71件,自行补充侦查率42.26%。针对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违法发出书面纠正违法5件,均已纠正;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7人,提出变更措施3人,采纳3人,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14人,提出变更措施8人,采纳8人;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3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
2.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6件,一是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其中办理市院交办案件1件,现已办结;二是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采纳回复3件;三是办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已采纳回复3件;四是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均系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涉案金额13600元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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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构建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涉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主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以案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共办理行政案件40件,与上年同比增长223%,其中办理行政检察建议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行政机关采纳29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办理对行政非诉执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获法院采纳3件。
4.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是案件办理情况。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1件,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0件,立案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件,提起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行政公益诉讼开庭审理1件,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全部支持本院诉讼请求。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矿山治理专项检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2次。共摸排线索2件,发现线索6件,督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国财国土专项活动对接联络工作,分别与德江县水务局、德江县自然资源局对接水土保持费、土地出让金、复垦费、植被恢复费等线索摸排查情况。
5.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巡回检察工作,巡察范围实现22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开展检察41次,发现违法违规案件12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3份,向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发出纠正违法7份,向公安机关针对剥夺政治权利发出纠正违法2份;针对工作漏洞、安全隐患提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开展看守所检察102次,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促进侦查机关讯问规范化。
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1.“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一是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党组成员点对点联系企业的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合规工作方案》。三是联合县工商联等9家单位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委员会,制定了《德江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及两个配套规定,召开了联席会议。四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办实事,截止走访调研企业17次,为企业提供意见建议17条,提供法律咨询17次。五是以办案为中心,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侵害企业家及企业案件10件16人,批准逮捕9人,不捕7人;审理审查起诉侵害企业家及企业家案件16件24人,提起公诉9人,追赃4.1余万元;共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涉企业及企业家案件3件9人,批准逮捕3人,不捕6人,受理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涉企业及企业家案件7件12人,起诉10人,不诉2人,受理涉企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并纠正,受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7件,受理涉企行政检察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召开检察听证2次,为企业减免“加处罚款”2万元。
2.助力山更清水更蓝。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24件36人,起诉5件6人,不起诉15件21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人,采纳率100%。认罪认罚27人,适用率100%。向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份,与德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乌江流域(中游)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教育基地,于“6·18”贵州生态日当天开展乌江流域(中游)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教育基地揭幕仪式等系列活动,全市法检两院及县级有关单位均参加了本次活动。
3.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落实检察改革新举措,增强执法透明度、公信力,置身于社会监督之下。一是持续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布工作。先后到多个乡镇、街道、村寨公开审查、公开宣布不起诉案件,向当地群众以案释法,着力提升群众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六一”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六五”环境日等,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法治宣传,助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三是持续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活动。全年共走入户走访1920户、走访企业15家、走访村寨17个、走访学校9所。
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体现。一是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重点工作。铜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到德江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及实地考察等方式,汇报我院社会矫正、财产性判项、剥夺政治权利、强制医疗等执行监督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等工作;于7月3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于7月4日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均获全票通过。二是主动联系人大代表。与担任人大代表的企业家蔡大棣联系,走访洋山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发展情况;邀请积极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上半年共召开听证会14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是强化考察交流。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及检察院一行到我院考察交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获绥阳县人大常委会一行及德江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
五、聚焦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强化自身监督
1.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年轻干警及时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办案能力。强化绩效考核,狠抓检察官业绩考评,配合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开展2022年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上半年,我院在2022年全市刑事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案件汇报业务竞赛中获“优秀办案组”称号,1名干警获市检察院“岗位练兵能手”称号。
2.持续提高理论研究成果。全院干警共计撰写信息117期,简报13期,获省检察院采纳的信息共2篇,被贵州日报、贵州检察、天眼新闻、法制生活报等平台采用30次,撰写调研文章6篇,被市院采纳2篇,其中1篇调研文章在最高检政治部警务部《警徽闪耀》第五期上刊发。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被列入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并在正义网发布。
3.深化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推进检察业务智能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让数据多跑腿。全力保障机关安全。一是采购执法记录仪3部,用于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今年来,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共计120人次。二是开展远程提讯。共开展远程提讯100余次。有效节约办案承办人提讯犯罪嫌疑人路途时间。三是更换老化伸缩门,安装智能车辆识别系统,有效保障机关安全。四是强化保密防线,有序推进单位信创替代工程。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365被限制如何解决_365提款超过7天_勤策365
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实践的需要。三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不断推进。
下半年,我院将围绕新国发2号文件对贵州的定位,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结合省、市党代会精神、全县“十四五”时期和县党代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一心五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保护,推动涉案企业合规经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经济领域犯罪,维护金融安全。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通过办案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制法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整治。发挥司法救助作用,防止因案返贫。加强民生司法保护,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绿色德江。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深化对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再落实。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加大释法说理和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力度,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三是依法能动履职,深化法律监督。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促进案结事了政合。抓住公益这个核心,集中力量多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力争在公益诉讼上有大的提升,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懂监督、能监督、善监督的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推动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基层检察院建设”和“质量建设年”为契机,统筹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和自身建设,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中共德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