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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30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政协

        十二届五次会议30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政协陈会琪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留住贵州人文遗产的建议》(第3020号提案)收悉。省检察院认真研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2021年,省检察院在全省中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村寨最多的黔东南州探索性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村寨等专项行动,办理了全国首例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向法院申请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禁止令、推动促成将公益诉讼守护特色村寨率先纳入地方立法,拍摄了全国首部公益诉讼特色村寨微电影。20223月,在黔东南州专项行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印发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二年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专项监督,切实促进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的保护和发展。截2022520日,共发现关于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案件线索数89件,已立案办理72件,被监督行政机关48件,运用诉前磋商12次,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

        一、督促两违乱象整治,守好传统村寨的“形”

        近年来,我省部分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未批先建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大量修建的水泥砖房取代了民族传统木质瓦房,加装墙壁瓷砖、铝合金门窗等新型建筑材料、加盖彩色铁皮瓦、罗马柱等现象,严重破坏了传统村寨的整体格局和原始风貌。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辖区内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公益受损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对国家级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公益保护的重点监督。一是全面摸底调查。对本辖区内传统村落、民族村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按照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特色要素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产业保护、安全隐患排除等进行归类,逐案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职责明,并对应注明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逐案分析评估,调查核实,实行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可追踪。二是积极督促履职。对因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履职不到位,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违法主体侵害公共利益,符合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提起诉讼,责令违法主体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如,榕江县栽麻镇政府对宰荡、归柳两个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存在的“两违”建筑破坏风貌不依法履职,榕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得到法院支持,判决后促进了相关问题整改。三是申请诉前禁令依法保护公益。进入司法程序后,开庭宣判仍需要一定时间,如何确保在这一阶段风貌破坏问题持续扩大,减少后期整治人力物力投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传统村落的破坏显得尤为重要。如,台江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案件当中,在向集中管辖的雷山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同时,依法申请诉前禁令。20211019日,雷山县法院向台江县萃文街道南省村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在传统村落保护区规划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扩建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四是推动法规制度出台。如,榕江县检察院在办理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助推榕江县人民政府出台《榕江县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榕江县侗族传统村落居民修缮与新建民居设计导则》,既延续传统民居风貌,又满足村民改善房屋质量和居住条件的现实需求。同时,积极推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在修订时增加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条款。该案先后被最高法、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20218月入选最高检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为全国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贵州经验五是加强调研总结。全省各级检察院积极梳理前期工作,充分挖掘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典型案例,认真研究本地民族村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人大专题报告,争取推动制定完善民族村寨保护长效机制,为守住传统村寨的建筑外在风貌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二、助推安全隐患排查,守住传统村寨的“根”

        贵州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多为苗侗风格木质吊脚楼且连片分布,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职,依法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完善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全面加强隐患排查。从资金的落地、项目的启动、设施的验收、后期的维护等多个方面发力,助推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传统村寨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检察建议发挥监督效果。针对个别传统村寨消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存在消防水池未建、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等整改仍未到位的情况,再次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如,黎平县检察院针对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消防手轮出现断裂或者变型、消防器材过期等问题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促进问题整改的同时,助推黎平县采用“电丁丁”APP软件对全县传统村落、民族村寨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统一购买800多个消防栓手轮,发放到乡镇村,并及时更换到位,有效服务了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三、促使文化保护传承,抓住传统村寨的“魂”

        入选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的村寨,多有古井、古树、古建筑、古文化,更有绘画、印染、歌舞、特殊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监督路径,让民族文化的“魂”得以保护与传承,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一是依法监督挂牌。针对古树未全面挂牌、未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未落实古树名木大树保护责任,依法督促全面挂牌,压实保护责任。二是依法推动整改治理。针对在古树下修建厕所等违章建筑、生活污水浸泡古树的行为分别向该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抄送上级部门协同推动问题得到整改。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加强古树名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该问题综合治理。三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诉讼。针对古树上牵电线、钉钉子等破坏古树的行为,对林业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留住传统村寨的“人”

        传统村落、特色民族村寨保护当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谋划推动产业发展融合,扩展旅游资源路径,努力让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增收。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从落实支持民族村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发展,助推旅游产业融合升级出发,以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抓手,着力推动贵州省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公益保护工作,努力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保驾护航。

         

         

        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26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