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在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俊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界限,妥善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把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与审判、公安等机关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974人,提起公诉34521人。其中,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15030人,提起公诉14868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2834人,提起公诉2868人;批准逮捕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63人,提起公诉200人。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40人,提起公诉1330人。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制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逃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719人,提起公诉645人。
在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中,正确处理批捕起诉工作中的质量、效率、政策、效果的关系,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提高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公诉工作能力,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减少违法犯罪。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33件;继续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定期组织回访565人(次)。
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开展涉检信访分析、研判和排查工作,探索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定期巡访制,组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切实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024件,排查信访积案38件,已化解息诉31件。开通12309举报电话,畅通控告申诉举报渠道,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02件1248人,侦查终结提起公诉119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858人。在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85件995人,其中大案686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7件253人,其中重大特大案件93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76人,其中地厅级6人。加大追赃工作力度,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3亿元。
积极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57件181人。二是深入推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发生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工就业培训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75件235人;立案查办发生在农村“四改一气”(以沼气池建设为纽带,配合改厕、改圈、改厨和进户路改造)工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48件69人。三是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56件393人。四是深入推进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此类案件94件109人。五是开展查办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此类案件57件65人。六是依法打击利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行政职权,危害非公有制经济正常发展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此类案件127件1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