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与安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协同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文物主管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文物和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
《意见》围绕信息共享、办案联动、起诉应诉等方面建立了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诉前磋商、联席会议等八项具体的协作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提出检察建议之前,结合被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可以进行诉前磋商,主动听取被监督行政机关意见,形成磋商记录或磋商纪要。被监督行政机关按照磋商内容进行整改后,检察机关不再提出检察建议;被监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有明确履职意愿和维护公益方案的,检察机关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有关专家等共同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公开听证会议等,与被监督行政机关共同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到位。
2020年以来,安顺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依法办理文物保护特别是革命文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9件,所办案件先后入选2021年6月贵州省检察院发布的公开听证典型案例和贵州省高级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市检察院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此次共建工作机制,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加强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的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为依法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和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