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23件30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1.11%;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7件19人,同比分别上升6.25%、上升5.56%,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2人,同比下降7.69%。
2.共受理审查起诉16件18人,同比分别下降48.39%、下降55.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1件30人,同比分别上升31.25%、上升42.86%,共决定不起诉2件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下降60.0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2件2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上升10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件1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持平。
2.共受理审查起诉30件31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上升106.6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1件21人,同比分别上升600.00%、上升600.00%,共决定不起诉8件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60.00%、上升60.00%。
三、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6件,同比上升1500.00%。
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件2人,决定不起诉1件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3件5人,决定起诉4件7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
提起国家司法救助6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