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23件27人,同比分别下降34.3%、下降44.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6件18人,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58.1%,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3人,同比下降38%。2.共受理审查起诉33件39人,同比分别增长135.7%、增长7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5件20人,同比分别下降16.7%、下降47.4%,共决定不起诉1件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66.7%、下降5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66.7%、下降66.7%;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0件0人,同比分别下降100%、下降1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增长100%。2.共受理审查起诉15件15人,同比分别下降48.3%、下降48.3%;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件3人,同比分别下降88%、下降88.9%,共决定不起诉5件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44.5%、下降44.5%。
三、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件8人,同比分别下降50%、增长3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件1件7人,同比分别增长100%、增长1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持平。2.共受理审查起诉1件1人,同比分别持平、持平;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1人,同比分别持平、持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件,同比持平。
五、未成年人检察
1.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1件1人,决定起诉1件1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件,同比持平。